張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屬于大家羨慕的拆遷房屋,在該小區未實行房屋拆遷之前,他就攜家人搬到別處居住了,這一住就是四年,今年搬回了住處,并想著將今年的暖氣費交了,可是他不曾想到,到了供熱站以后,工作人員告知他已拖欠了4年的暖氣費未繳,并讓其補繳完畢。
張先生瞬間就冒火了,認為自己這四年都沒有使用暖氣,憑什么要交暖氣費,并給當地的記者打了電話進行問題“反饋”,希望尋求幫助!
關于張先生的這種情況很多見,同時也很多人認為,不使用暖氣就不需要繳納暖氣費,這種想法也無可厚非,但是,需要滿足一個條件,就是在當地的供熱站進行報停!不繳納暖氣費,不代表暖氣報停,若供熱公司沒有接到戶主相關的報停申請,是不會對戶主的房屋進行停暖處理的,并且暖氣費還要繼續繳納,像張先生這種情況,房屋如果長時間不居住的話,應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。然后張先生并未提出過報停申請,因此,這四年的暖氣費,張先生仍需要繳納。
僅一個報停申請,就關系到了采暖費是否正常繳納的問題,張先生也只能是吃一塹長一智,因此,也提醒大家,暖氣費并不是你不用就可以不繳納,若家中長期無人居住,應及時辦理相關的停暖手續,等需要入住的時候再進行恢復供熱申請,避免多花冤枉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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